现在很多的公司因为经营等问题需要注销分公司。分公司注销的要点在于债权债务清查、税务清算与员工安。你知道分公司注销的相关事项吗?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!
一、税务注销(国税局)
税务清算需先至所在区国税局办理清税相关手续,需准备的文件如下:
1、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》 (现场领取)
2、分公司《发票领用簿》及未验旧、未使用发票
3、分公司金税盘、税控盘和报税盘,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
4、分公司公章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(三证合一的仅营业执照)
5、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》及附表 (现场申报增值税及所得税)
7、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8、分公司公章
二、地税注销
直接联系地税税务专管员办理。
三、工商注销手续
工商注销一般至当地政务中心即可办理,通常需准备以下文件
1、《分公司登记申请书》(现场领取)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(现场填写)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3、总公司决定注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(决定注销、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受)
4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
5、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总公司公章)
6、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
7、分公司公章
四、关于分公司负责人与员工的处理
1、应对分公司员工进行妥善安置:另行安排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一个给予经济补偿。
2、分公司员工失联的,应在分公司所在地区刊登公告,要求员工限期(45日为宜)到分公司或总公司报道,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离职,以避免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引发的劳动纠纷。
3、分公司负责人失联的,可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新的负责人并进行负责人变更登记。
五、特别提示
办理注销期间,务必严控分公司公章、银行账户密钥及税控卡盘,以防止分公司私自公章,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损失。具体可以采取:(1)总公司统一回收分工印章、密钥;或(2)总公司直接向分工公司派驻新负责人;或(3)与负责人签订责任书,约定用章必须报批,分公司财务由总公司统一收支等。
如分公司负责人拒不交出公章等,应立即登报公告公章等作废,并报备公安局及相关行政部门;同时通知拒不交出分公司公章财产的负责人或员工出具警告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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